因工作需要,经研究决定,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(编外用工性质)1名,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
综合辅助岗1名
二、招聘条件
1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;
2.爱岗敬业,有吃苦奉献精神,组织纪律观念强,服从工作安排;
3.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专业不限;
4.年龄35周岁及以下;
5.具备较好的word、excel等office软件运用能力;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;具有一定应对工作需求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。
6.中共党员优先考虑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
1.报名时间: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4月6日止。
2.报名方式:填写《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》(详见附件),填好后将《报名表》与一寸近期彩照电子版,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资料的原件扫描后,打包发送至邮箱147628799@qq.com(邮件主题请标明“姓名+岗位”)。
3.咨询电话:0574-55883649(工作日咨询时间:周一至周五,上午9:00-11:00;下午14:00-17:00)。
(二)面试
经资料初审,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知参加面试,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基本素养、语言表达能力、临场应变能力、综合分析能力等。
参加面试的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,视作放弃资格。(参加面试时,随带报名相关原件进行审核。)
(三)体检
拟录用人员需进行体检,体检时间另行通知。体检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执行,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公示环节,体检费考生自付。体检不合格者淘汰,报考人员放弃体检,视作放弃聘用资格,报考岗位按照成绩依次递补。
(四)公示
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,公示通告在宁波市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发布。
(五)录用
对公示期间未收到不良情况反映的予以录用,办理录用手续。
四、其他说明
1.编外人员录用后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工资待遇按海曙区有关规定执行,年收入约6万元(包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部分),提供工作餐。
2.工作地点:海曙区中山东路55号交通银行大厦。
3.凡参加报名者,资料应真实准确,凡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录用资格。
4.拟录用人员因不能按时体检或不能按时到岗等各种原因影响录用的,视作自动放弃。
宁波市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
2026年3月2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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